日喀则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2023/5/23 来源:不详

本网日喀则2月1日电(记者陈林)近日,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印发《日喀则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快建设美丽日喀则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年为创建推动期。日喀则市18县(区)全部达到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标准。力争在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日喀则市和亚东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桑珠孜、仁布、康马、岗巴、定日、萨嘎6个县(区)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日喀则市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率达到50%;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居)创建率达到80%。探索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年到年为全面创建期。日喀则市所有县(区)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标准。不少于3个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全市所有县(区)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80%的乡(镇)创建成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90%以上村(居)创建成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居)。探索创建2—3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年到年为巩固提升期。在市、县(区)、乡(镇)、村(居)全面达到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标准基础上,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得到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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